施工总承包管理,施工总承包管理规范2018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施工总承包管理,施工总承包管理规范2018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总承包管理单位,不是也就是施工总承包单位吗这二者有什么区别这两者是不一样的。施工总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施工承包管理,施工承包管理规范2018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总承包管理单位,不是也就是施工总承包单位吗这二者有什么区别

这两者是不一样的。

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英文的名称:ManagingContractor简称MC意思为管理型承包):是指业主方委托一个施工单位或由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或施工合作体作为施工总包管理单位,业主方另委托其他施工单位作为分包单位进行施工。一般情况下,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不参与具体工程的施工,但如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也想承担部分工程的施工,它也可以参加该部分工程的投标,通过竞争取得施工任务。

施工总承包,是指建筑工程发包方将施工任务(一般指土建部分)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根据《建筑法》规定: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

简单地说,施工总承包单位要进行施工任务,而总承包管理单位一般是不进行施工任务的,只是进行施工管理。

施工管理施工总承包模式是什么

CM承包模式其全称是:Fast-Track-ConstructionManagement.它是由业主委托一家CM单位承担项目管理工作,该CM单位以承包商身份进行施工管理,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工程设计活动,使工程项目实现有条件的”边设计边施工”.施工总承包模式是指建筑工程发包方将施工任务(一般指土建部分)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施工总承包单位。CM模式与施工总承包模式的区别比较:

1.工程开展程序不同施工总承包模式的工作程序是:先进行建设项目的设计,待施工图设计结束后再进行施工总承包投标,然后再进行施工。而如果采用CM模式,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招标可以不依赖完整的施工图,当完成一部分施工图就可以对其进行招标,CM模式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缩短建设周期。

2.合同关系CM模式的合同关系有两种可能,即业主与分包单位直接签订合同或者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与分包签订合同。而采用施工总承包模式时,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直接签订合同。

3.分包单位的选择和认可一般情况下,当采用CM模式时,分包合同由业主与分包单位直接签订,但每一个分包人的选择和每一个分包合同的签订都要经过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认可,因为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要承担施工总体管理和目标控制的人物和责任。而当采用施工总承包模式时,分包单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选择,由业主认可。

4.对分包单位的付款对各个分包单位的工程款项可以通过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支付,也可以由业主直接支付。如果有业主直接支付,需要经过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认可。而当采用施工总承包模式时,对各个分包单位的工程款项,一般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支付。

5.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和服务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一样,既要负责对现场施工的总体管理和协调,也要负责向分包人提供相应的配合施工服务。对于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的某些设施和条件,如搭设脚手架、临时用房等,如果分包人需要使用,则应由双方协商所支付的费用。

6.施工总承包管理的合同价格施工总承包管理合同中一般只确定施工总承包管理费用(通常是按工程建设安装工程造价的一定百分比计取),而不需要确定建筑安装工程造价,这也是CM模式的招标可以不依赖于施工图纸出齐的原因之一。分包合同一般采用单价合同或总价合同。

施工总承包管理和施工总承包的区别

关于施工总承包管理和施工总承包的区别总结如下:

1、概念不同:施工总承包管理指的是在施工总承包的基础上,负责组织管理其自身、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等工作。施工总承包指的是施工单位受订购方委托,以完成某项目总承包施工工程,统筹施工施工管理和项目全过程技术责任的施工单位。

2、单位不同:工总承包管理可以使施工总承包单位,也可以使业主或者是业主指派的代理业主,还可以是监理。而施工总承包通常都是总承包施工单位。

3、工作目的不同:施工总承包管理,目的是为了让施工总承包工作顺利实施。而施工总承包目的是为了取得施工总承包项目的经济利润。

请问施工总承包管理方是指那一方(施工总承包方还是建设单位)

施工总承包管理方和施工总承包方是不同的两种发包承包方式里的名词,前者是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后者是施工总承包模式总承包管理就是把自己的工程交给另外一个不是施工单位的管理公司来管理,这个管理公司向你负责,他们可以把项目分包给别的施工单位,这个施工单位向管理单位负责。

施工总承包就是把自己的项目发包给一个有能力的施工单位,该施工单位向你负责,他们也可以把一小部分工程发包给小施工单位。

前者比较科学,利于管理,但不利于造价控制。

施工总承包管理规范2018

一、坚持分类推进。在全省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园林绿化工程领域,全面推行工程总承包。政府和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市政项目原则上实行工程总承包。鼓励社会投资项目实行工程总承包。

二、强化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发包以及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工程总承包单位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现场环保、劳务用工、保修等负全面责任;分包单位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负责,并与总承包单位间负连带责任。工程总承包单位及项目经理依法承担质量终身责任。

三、规范发包管理。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的大中型建设项目原则上应在初步设计审批及概算核定完成后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其他项目可在审批、核准或备案后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实行工程总承包的,应根据项目实际合理确定投标文件编制时间,不得少于同等规模的施工总承包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时间。技术特别复杂、功能要求特殊的大型建设项目应合理延长投标文件编制时间。除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工程总承包范围内且依法必须招标的内容外,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直接发包总承包合同中涵盖的其他非主体工程业务,建设单位不得指令分包或肢解发包。

四、加强信息共享。实行工程总承包的,在招标发包时应向潜在投标人公开发包前完成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地形等勘察资料,以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等全部工程资料信息,保证未参与该工程前期服务的单位所获得项目信息完整、全面、准确,体现竞争公平性。

五、提高结算效率。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按照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工程总承包单位或分包单位垫资建设。实行工程总承包的项目,全面推行过程结算,建设单位不得以审计为由拖延结算。采用总价合同的,除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情形外,合同总价一般不予调整。

六、落实优质优价。实行工程总承包的项目,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优质优价条款并在合同中约定。政府投资项目允许建设单位利用核定概算内节约的资金,对总承包单位进行奖励或补贴。对通过完善优化设计、改进施工方案、科学组织实施、有效管理控制,节约投资或增加效益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可按照一定比例予以奖励。对项目获得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工程奖项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可分别按照不超过工程造价的1.5%、1.0%和0.8%的标准计取优质优价费用予以补贴。同一项目获得多项奖项的,按最高奖项标准进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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